(资料图片)
潮新闻客户端 刘赞 戴牡巧
6月10日下午,舟山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召开普陀区“厂中厂”“一厂多租”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会,组织辖区“厂中厂”“一厂多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开展培训学习。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确各方职责,压实安全责任,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5月25日印发了《浙江省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针对不同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提出了“十必须”“十不准”“十必会”安全管理要求。
当天培训结束后,执法人员对存在未按规定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等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立即组织落实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接下来,普陀区应急管理局也将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依法处理,压实企业各方责任。